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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钟股份(30113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金钟股份金钟股份(SZ:301133)2025-08-28 18:57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公司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 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 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是指信息披露工作中 有关人员或外部中介机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 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的 追究与处理。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各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