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钟股份(30113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行为,更好地发挥其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以及《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 证书或者培训证明。 (四) 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深交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