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茵生态(00288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股份减持规定 - 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及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所持股份25%,不超1000股可全转让[9]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可转基数[9] - 因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数量[10]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事和高管在新任、信息变化、离任等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5] - 股份变动自事实发生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5] - 减持股份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计划,每次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5] 买卖限制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10] - 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1] - 公司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2] 违规处理 - 违反《证券法》44条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并披露[12] - 董事会收回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并披露[15] - 公司记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并按规报告或披露[15]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生效实施,修订时亦同[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