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茵生态(00288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董事辞任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收到报告之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4] - 辞任致董事会成员不足法定人数,原董事履职至新董事就任,六十日内补选[4] - 股东会决议解任,决议作出之日生效,无正当理由解任董事可要求赔偿[4] 任职处理 - 董事、高管任职出现特定情形按规定处理,部分情形三十日内解除职务[8] 离职规定 - 离职后2个交易日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9]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有其他限制[14] 义务与责任 - 对商业秘密保密义务任职结束后有效,离职两年内负其他忠实义务[10] - 离职时梳理公开承诺,未履行完毕有权要求制定方案及赔偿[10][12] - 执行职务违法造成损失,赔偿责任不因离职免除[1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订亦同[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