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茵生态(002887)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审计委员会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以上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5] 审计部工作 - 审计部每季度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审情况和问题,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审报告[14] - 督导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并出具报告[14] - 重要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5][16][17]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8] - 在业绩快报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19] 人员管理 - 审计人员每年需保证后续教育时间[5] - 审计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并披露情况[5] 制度相关 - 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负责,重要制度需经审议通过[3] - 制定内部控制自查制度和年度自查计划[10] - 审计证据需具备三性并记录[11] - 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2] -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并出具报告[26] - 非标准报告时董事会需专项说明[23] - 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和审计报告[24] - 将内部控制制度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之一[26] -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2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其负责解释和修改[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