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茵生态(002887)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防止关联交易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监管机构有关规定及《天 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是指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 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具体包括: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 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 (四)提供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四)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1 (十五)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十六)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人、关联股东、关联董事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