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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茵生态(00288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绿茵生态绿茵生态(SZ:002887)2025-08-28 18:57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股东会议 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和决议的有效、合法,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股东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具体地点在会议通知中 确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 东会的,视为出席。 第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时将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二章 股东会性质和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