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决策 - 董事会审批对外投资有多项金额占比及绝对金额要求[11] - 股东会审批对外投资有多项金额占比及绝对金额要求[12] - 董事会对对外投资事项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3] - 股东会对对外投资事项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定情况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投资管理方式 -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集中管理和授权管理制度,决策机构为股东会和董事会[9] - 主要投资方式包括独立设企或项目、合资合作、参股或控股[7] - 管理原则有合法性、适应性等[5] 投资风险控制 - 向境外投资需考虑投资区域多方面因素影响[5] - 采用并购方式投资要严控风险,关注多方面情况并合理确定支付对价[6] - 不得为所投资企业资产、债务等提供担保和承担连带责任[6] 投资流程规范 - 重大投资项目应聘请中介机构审计、评估或出具法律意见等[28] - 证券部牵头会同多部门组成专项小组对投资行为进行综合评价和评估[25] - 财务部对对外投资活动进行全面财务记录和会计核算[35] 投资后续管理 - 证券部对投资过程及后续管理文档分项目存档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21] - 根据持有权益比例或章程约定委派人员参与管理[33] - 对实际控制的被投资企业进行定期或专项审计[36] 投资退出情况 - 出现经营期满、破产等情况可收回对外投资[38] - 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连续亏损等情况可转让对外投资[39] 信息披露与责任 - 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投资信息的公告[42] - 严格按规定披露对外投资及后续进展情况[42] - 相关人员对违规或失当投资行为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责任[44]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和章程执行[4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48]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49]
绿茵生态(00288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