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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鼎光电(605118) - 力鼎光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
力鼎光电力鼎光电(SH:605118)2025-08-28 19:07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 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 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 括登记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三)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的 2 个交 易日内; (四)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离任后 2 个交易日内;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