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清科(68812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 良性关系,实现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 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作为交流内 容。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涉及或者可能涉及股价敏感事项、未公开披露的重大 信息或者可以推测出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的提问的,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注 公司公告,并就信息披露规则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 (三)形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