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鼎光电(605118) - 力鼎光电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
力鼎光电力鼎光电(SH:605118)2025-08-28 19:07

独立董事任期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会议相关 -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6]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公司应不迟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11]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1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通讯方式召开[1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一人一票,审议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通过[14]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记录保存期限至少十年[13] 制度执行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