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分类 - 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和长期,短期持有不超一年可随时变现,长期超一年不能或不准备变现[3] 对外投资审批标准 - 总经理批准需资产总额占比低于10%、净资产占比低于10%且金额不超1000万元等[6] - 董事会批准需资产总额占比达10%以上、净资产占比达10%以上且金额超1000万元等[7] - 股东会批准需资产总额占比达50%以上、净资产占比达50%以上且金额超5000万元等[9] 对外投资计算原则 - 除委托理财等另有规定,其他对外投资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适用总经理批准规定[10] - 有条件确定金额的对外投资,以最高金额适用总经理批准规定[10] - 分期实施对外投资以协议约定全部金额适用总经理批准规定[11] - 对外投资设立公司以协议约定全部出资额适用总经理批准规定[11] 对外投资特殊规定 - 公司与合并报表内主体间对外投资可免披露和履行程序,另有规定除外[11] - 对外投资涉及关联交易按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履行审批程序[11] 证券投资规定 - 证券投资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占比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还需股东会审议[23] - 公司只能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得用募集资金[22] - 证券投资参与及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证券[23] 委托理财规定 - 委托理财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占比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还需股东会审议[26] - 公司应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委托理财并签书面合同[26] - 委托理财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进展和应对措施[27] 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规定 -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等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涉及向上市公司购买或转让资产,参照相关规定执行[29] - 公司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得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与主营业务相关或特定扶贫类投资基金除外[30] - 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无论金额大小均应及时披露,并以最大损失金额参照对外投资规定履行审议程序[30] - 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及合作特定情形需及时披露进展[31][32] - 与专业投资机构签合作协议需披露多方面情况并揭示风险[42] 对外投资处置 - 公司可在多种情形下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34][35] - 批准处置对外投资程序及权限与实施时相同[49] 对外投资管理 - 对外投资组建公司应按规定派出人员参与决策经营[37] - 财务部应对对外投资全面财务记录并正确核算[39] - 每年终了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年度审计,必要时专项审计[41] 信息披露与文件保管 - 对外投资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3] - 对外投资相关文件正本由各部门整理归档保管,副本等由董事会秘书保管[4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6]
力鼎光电(605118) - 力鼎光电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