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清科(68812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时报上海 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 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监管。 第五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适用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 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