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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新华(603230) -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内蒙新华内蒙新华(SH:603230)2025-08-28 19:19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3] - 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4]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会计等专业岗位5年以上全职经验[4]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6] - 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7] - 最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不得当选[12] - 最近36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当选[12] - 过往任职连续2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提议解除职务未满12个月不得当选[12] - 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4] 独立董事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4]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0]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3] 会议资料与报告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26] - 公司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10年[26]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4] 独立董事职责与职权 - 履职参与决策、监督冲突、提供建议等职责[16]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6]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0] 公司配合与支持 - 董事会秘书及时办理相关公告事宜[28] - 相关人员配合履职,否则可报告[28] - 履职应披露信息公司及时披露,否则可申请或报告[28] - 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公司承担[28] - 给予与其职责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定、股东大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8] - 不得从公司及相关方取得其他利益[28]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8]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30] - 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30] -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适用[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