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江股份(60350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 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江苏 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制度。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公司 应当积极通过资产重组、整体上市等方式减少关联交易。公司与公司控股子公司 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不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认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