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江股份(603507)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 工作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主要职责及任职资格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 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负 责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等其相关职 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证券交易所及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