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尔康(603205) - 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设置 - 公司设内部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5][6] - 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由董事会提名任免,审计委员会参与考核[6] 审计范围与内容 - 内部审计范围包括财务、内控和专项审计[9] - 监督检查业务、风险、内控和财务信息[12] 审计频率与报告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每年提交工作报告[15] - 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报告[20] - 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24] 内控相关制度 - 制定内部控制自查制度和年度自查计划,由内审部评价实施[16][18] - 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被审计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28] 其他规定 - 内部审计人员应确保审计证据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35] - 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36] - 内审部对违规部门和个人可建议处分及追究经济责任[38]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