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5]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5]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且一季度报告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15][16] - 年度业绩预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半年度需在结束后15日内进行[23] 业绩预告情形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50%以上需预告,特定情形可免披露[23][24][25] - 上一年度或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满足条件可免披露业绩预告[25] - 预计本期业绩与业绩快报差异幅度达20%以上需披露更正公告[27] - 利润总额等为负且扣除无关收入后营收低于3亿元需预告[23] 重大交易披露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比及金额满足条件应披露[36][37] - 日常交易合同金额占比及金额满足条件应披露[39] 其他需披露情况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等交易金额满足条件需审议披露[41][42] - 诉讼、仲裁涉案金额等满足条件需及时披露[44]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占比超30%需披露[46] - 股东股份质押等情况及持股变化满足条件需披露[48] 信息披露流程与职责 - 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编制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51] - 临时报告由证券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52] - 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59]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开展培训[59][60] 档案保管与制度 - 证券部对董事等文件资料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71] - 公司建立内幕信息报告等制度[75][81]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委员会监管[85][86] - 公司建立与投资者沟通机制,规范投资者关系活动[85][86]
健尔康(60320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