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能(688349) -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与部门 -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3] - 公司设证券投资部作为投资者关系日常管理部门[19] 工作原则与对象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机构等[7]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信息[7] - 公司应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8] 信息披露与活动要求 - 公司按规定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0] - 特定情形公司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1] - 公司开展活动后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发布记录[14] - 业绩说明会等结束后及时对外披露主要内容[24] 具体措施 - 公司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并公布变更[8] - 公司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并利用公益网络平台开展活动[9] 时间限制与预约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23] - 投资者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预约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23] 其他 - 特定对象发布文件前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书面知会公司[30] - 公司设立专门投资者咨询电话并保证线路畅通[25] - 公司对网站及时更新并更正错误信息[25]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