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友谊(00067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稿)
大连友谊大连友谊(SZ:000679)2025-08-28 19:57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5] 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需董事会审议,达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0][11]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3000万元以上且占比达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7]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7] - 临时董事会会议召开三日前书面等通知,特殊情况提前一天通知可不受限[17] 职责分工 - 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等[15] -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职由副董事长履职,副董事长不能履职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履职[16] 董事管理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建议股东会撤换[21] 决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9]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对关联决议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3] 表决与记录 - 董事会决议表决可采用举手表决等方式,临时会议可用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25]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6] 信息披露 - 公司董事会须严格执行信息披露规定[28] - 涉及重大事项信息须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向监管部门备案[29] 决议实施 - 董事会决议需提交股东会批准的,经批准后组织实施[30] - 董事会决议中属经理职责或授权经理办理的事项,由经理组织实施并报告执行情况[30]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实施情况并在后续会议通报[30]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经董事会拟定,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与新法律等规定不一致时以后者为准[3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