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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高科(002144)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宏达高科宏达高科(SZ:002144)2025-08-28 19:58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流程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过半数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6] 选聘相关规定 - 聘期一年,可续聘[6]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8] -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按公式计算[8]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9] 人员任职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0] 信息披露与资料保存 - 年报中披露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1] - 选聘文件等资料保存至少10年[12] 解聘与更换规定 - 解聘或不再聘任需提前15天通知[16]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23] 监督与责任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24] - 选聘不符合要求,责令解聘并通报批评责任人[19] - 情节严重或造成损失,对责任人处罚[19] 改聘相关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时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发表意见[20] - 董事会通过改聘议案后通知召开股东会,前任可陈述意见[17] 主动终止与违规处理 - 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审计委员会了解原因并报告[21] - 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经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1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