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高科(002144)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会议通知 - 提前三日通知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全体一致同意可不受限[3] - 变更会议情况提前至少一日通知[3] 会议举行 -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3] - 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4] 事项审议 - 关联交易等经会议讨论且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4] - 行使特别职权前经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4] 会议表决与资料保存 - 一人一票,举手表决或记名投票[4] - 会议文件等资料至少保存十年[5] 其他规定 - 出席列席人员对内容决议保密[6] - 年度述职报告含专门会议工作情况[6] - 制度经董事会通过生效,由其负责解释修改[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