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杰微纤(30081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报告,并 知会董事会秘书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本制度所称"报 告义务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公 司派驻各分支机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四)交易事项,包括: 1、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 等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