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杰微纤(30081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选聘流程 - 选聘需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过半数独立董事等可向董事会提聘请议案[6]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4] 评价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8] 文件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起至少10年[11] 改聘情况 - 执业质量有重大缺陷等情况应改聘,需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3][14] 监督与处理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6] - 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及时报告董事会,董事会可通报批评[16] - 股东会可解聘,违约损失由直接责任人承担,严重时经济处罚[16] - 存在分包转包等严重行为不再选聘[16] 制度说明 - “不高于”“不低于”含本数,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1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