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0]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1]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交易时间,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于当日上午9:15,结束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定后不得变更[11]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2]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0] 决议通过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2]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3] 股东权利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征集股东权利[24] - 关联交易事项决议须非关联股东以具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25] 提名与实施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6]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9]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29]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形的交易事项由董事会审批决定[3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形的交易事项,公司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再提交股东会审议[35] - 交易事项按类型在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经累计计算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6] 担保与关联交易 - 董事会对外担保审批权限为审议批准未达公司章程规定标准的对外担保事项,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批[36]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批[37]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除披露外还应聘请中介机构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37] 其他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37] - 公司名称为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0] - 时间为2025年8月[40] - 公告或通知需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有关信息披露内容[39] - 股东会补充通知应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媒体上公告[39] - 规则中“以上”“以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39] - 本议事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39] - 本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9] -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办理[39]
聚杰微纤(300819)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