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普云农(30155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托普云农托普云农(SZ:301556)2025-08-28 19:58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9] 募投项目调整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13]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投入金额未达计划50%等情况,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14] 资金置换与使用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原则上应在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14]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应归还,无法归还需提前公告[16] 协议签订与核查 - 公司应至迟于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银行签三方协议[8]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13] 事项审议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现金管理等事项需董事会审议及保荐机构同意[12]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使用超募资金等达股东会标准需股东会审议[12] 超募资金计划 - 公司应至迟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16] 现金管理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18] 节余资金处理 -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五百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20] - 公司节余募集资金达到或者超过单个或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0] 内部审计与报告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2]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二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22] 保荐机构核查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24]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4] 鉴证报告与制度修订 -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5] - 本制度修订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1]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