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0] - 近36个月内有违法犯罪等情况不得担任[10]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由董事会或特定股东提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决定[11] - 每届任期三年,连任不超六年[12]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3] - 因特定情形离职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4] - 年度述职报告含出席会议次数,最迟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6]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审计委员会规定 - 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1]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2]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3] - 董事会对提名等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1][22]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0] - 可多种方式履职,相关方应制作记录并载明意见[23][26] - 公司应保障知情权,指定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27] - 定期通报运营情况,组织实地考察等[27] - 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可组织参与研究论证[27]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7]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7]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现场召开为原则[27] - 履职遇阻碍可向相关方反映,仍不能解决可报告证监会和深交所[27]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否则可申请[27] - 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28]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8]
奥赛康(00275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