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搏尔(300681)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中国-珠海 二零二五年八月 | 第一章 总 则 | | --- | | 第二章 担保及管理 3 | | 第三章 担保风险管理 | | 第四章 担保信息披露 | | 第五章 责任人责任 | | 第六章 其他事项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对外 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珠海 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 誉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包括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 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 的,公司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不适用前款规定。控股子公司为前款规定主体 以外的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