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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搏尔(30068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英搏尔英搏尔(SZ:300681)2025-08-28 19:58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国-珠海 二零二五年八月 1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珠海英搏 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 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 一以上董事提名,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 独立董事担任,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届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委员任期届满前可提出 辞职,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委员如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