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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搏尔(30068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英搏尔英搏尔(SZ:300681)2025-08-28 19:58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国-珠海 二零二五年八月 1 | 第一章 总 | 则 3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3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3 | | 第四章 | 工作方式和议事规则 4 | | 第五章 附 | 则 5 |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提名,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独立董 事担任,由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每届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委员任期届满前可提出辞职,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委员如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 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规定增补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