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通科技(300031) -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定价 - 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无市场价按成本加成定价,两者皆无按协议价定价[14] 价格备案与执行 - 新年度首月财务管理中心报关联交易基准价及上年度执行情况[15]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1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特定关联股东回避,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21] 交易披露与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26]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提交董事会[26] - 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请中介审计[26] - 为关联人担保不论数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26] 其他规定 - 防止股东及其关联人违规占用公司资源,不得向董高人员借款[11] - 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9] - 为5%以下股份股东担保有关股东股东会回避表决[27]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预计重新审议披露[28] - 与关联人签日常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28] - 与关联人特定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30] - 与关联人特定关联交易可免按关联交易履行义务[30] - 经批准关联交易合同变更或终止需原批准机构同意[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