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通科技(300031) -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三名,含两名独立董事[5] - 成员任期每届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7] - 委员由董事长或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控工作[9][10]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履职评估报告[13]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内控检查和评价工作[16] 内部审计规定 - 内部审计部门在审计委员会指导监督下开展工作[7] - 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进行一次检查[15] 会议相关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21][22]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3]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24]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10年,通过议案及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3][28] 其他 - 披露财务报告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审议内部审计报告提前三天通知委员,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22]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