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通科技(300031) -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宝通科技宝通科技(SZ:300031)2025-08-28 19:58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7] 交易审批 - 未达标准的交易事项由董事会审批,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11]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由股东会审议[13]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7]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7][19] - 临时会议提前二日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19]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20] 会议出席与表决 - 总经理和非董事的董事会秘书应列席会议[20] - 董事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出席[21]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一人一票[25] - 关联董事无表决权,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通过决议[26] - 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事项提交股东会[26] - 临时会议可书面决议,全体传阅且规定人数签署生效[26] - 提案需超全体董事过半数赞成通过[27] - 未通过提案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7]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暂缓表决[27] 会议记录与规则施行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9] - 董事对记录签字确认[31] - 规则自股东会通过施行,修改需董事会提案并经股东会批准[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