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特定情形下,临时股东会应在2个月内召开[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4] 股东会通知与提案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4]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4]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4] 股东会其他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7]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8] 股东会投票方式 - 公司召开股东会设置现场会场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20]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股东会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8][2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金额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以特别决议通过[31] 股东表决权限制与征集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2]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2] 股东会表决规则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40] - 同一表决权对同一事项不同提案只能投一次同意票,否则除第一次外均计为“弃权”表决[33]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4] 股东会计票与结果公布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35]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35] - 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果有异议可要求点票,主持人应立即组织[37] 股东会决议相关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相关信息[37]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特别提示[37] 会议记录与实施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7][38]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9] 决议效力与规则说明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无效,程序等违法股东可60日内请求撤销[40] - 本规则“以上”“以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42] - 本规则与其他规定冲突以最新规定为准,公司应及时修订[43][44]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45]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6]
宝通科技(300031) -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