炜冈科技(001256)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炜冈科技炜冈科技(SZ:001256)2025-08-28 19:59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8]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半年度报告特定情形下需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7] - 定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8][9]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9] 业绩相关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需作出专项说明[11]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1]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有传闻且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1] 重大事件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属重大事件[1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属重大事件[1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或有强制过户风险属重大事件[13] 信息披露流程 - 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在重大事件决议等时点向董事会秘书报告未公开信息[1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未公开信息应立即向董事会报告[17] - 董事会秘书收到未公开信息后应审核,确认应披露的组织起草公告文稿披露[17] - 证券部是信息披露事务日常工作机构,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信息披露事务[19]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事务,办理信息对外公布事宜[19]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长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20]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正并披露[20] -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监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发现重大缺陷督促改正,不改正向深交所报告[21] 其他 - 董事会秘书记录董事履职行为,证券部记录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并保存档案[22] - 与相关人员签保密协议,与特定对象签承诺书,防止未公开信息泄露[23] -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含公司及相关人员、股东、交易方等[24]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评价内部控制[27] - 信息披露遵循制作、审核、报送、公告、归档等流程[28] - 向证券公司等提供真实准确完整资料,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说明原因[29] - 投资者关系活动平等对待投资者,活动后编制记录表并刊载[30] - 关注证券异常交易和传闻,影响大时提供证据并澄清[30] - 证券部保管信息披露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32] - 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3] - 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相关人员向董事会秘书报告,由其组织信息披露[33] - 董事等人员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对责任人进行处罚[35] - 未追究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有权建议董事会处罚[35] - 拟披露信息符合特定情形,可按规定豁免或暂缓披露[37] - 暂缓披露申请未获同意等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37]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与规定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3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9]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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