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炜冈科技(00125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炜冈科技炜冈科技(SZ:001256)2025-08-28 19:59

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4] - 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4]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不得转让[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股份不得转让[5] - 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 [6] - 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6]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6] 减持计划规定 - 计划转让股份需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7]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8] 交易信息披露 - 买卖公司股份需在2个交易日内公开相关变动信息[9] 禁转期规定 - 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禁止相关股份转让[10] - 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禁止相关股份转让[10] - 重大事项发生至依法披露期间禁止相关股份转让[10] 其他规定 - 公司可通过章程规定更长禁转期等并申报[10] - 董事、高管应确保特定关联方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份[10] - 股份变动比例达规定需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1] - 不得从事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11] - 应配合清理账户等[11] - 办法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冲突时以相关规定为准[11] - 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