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满微(30067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上市1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6]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减持和转让股份[6][7] - 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9] - 季度报告等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9]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9]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0]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12] 股份交易收益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12] 减持披露 - 计划转让股份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披露减持计划[17] - 减持完毕或未实施等应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18] 信息申报 - 股份变动等自事实发生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16] - 新任董事、高管通过任职事项2个交易日内申报信息[21] - 现任信息变化或离任2个交易日内申报信息[21] 其他限制 - 实际离任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22] - 离婚分割股份后减持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各自年转让不超25%[2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