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盛科技(30068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等离职情形。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括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任、被解 除职务、退休及其他导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的情形。 第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应说明辞任原因。除下列情形外,董事辞任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将在收到辞职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