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 股东会召集流程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7]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前二十日以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在召开前十五日以公告通知[11] 股东提案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两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0] 股权登记与会议时间关系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2] 股东会变更规定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有此情形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2] 股东投票规则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股东会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21]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1] 董事选举制度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达30%及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2] 投票权征集与限制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9]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比例部分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8] 股东会决议公告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25]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应在决议中作特别提示[25]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记载会议相关内容[25] 关联关系表决规则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回避表决,其表决权股份不计入总数[18]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6] 分红实施时间 - 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26] 回购普通股决议规则 - 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 公司应在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次日公告该决议[27] 股东撤销决议权利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27] 规则相关说明 - 本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30]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本规则[30]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修订本规则并报股东会批准[30]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30]
奥赛康(00275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