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管理,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9] - 公司资本运营部为信息披露常设机构和股东来访接待机构[41] 报告编制与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2]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2] 报告内容与审核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多项内容[13] - 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3]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4] 披露责任与义务 - 董事无法保证定期报告真实性等情况应在审议时投反对票或弃权票[1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6][19] 特殊情况披露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传闻致交易异常,公司应披露财务数据[15] - 定期报告审计意见非标,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5] - 公司预计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预告[15][16] - 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按规定时点及时披露[17] 披露程序与权限 - 信息披露需经部门负责人核对等审查程序[22] - 董事长等特定人员有权以公司名义披露信息[22] 错误与特殊信息处理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应及时发布更正等公告[23] - 商业秘密、国家秘密信息可按规定暂缓或豁免披露[25] - 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保存期限为十年[26] 披露渠道与范围 - 公司公开披露信息指定《中国证券报》等至少一家报纸和巨潮资讯网[29] - 机密级信息知情人员范围控制在信息发生部门、相关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35] 监督与自查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实施情况并在年度报告披露[37] - 审计委员会监督公司董事、高管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情况[37] 主要责任人员 - 公司董事长、经理、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负主要责任[38] - 公司董事长、经理、财务负责人对财务会计报告披露负主要责任[38] 其他 - 公司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12] - 公开披露涉及财务会计等事项需由专业中介机构审查验证并出具意见[6]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资料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31] - 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事务参照本制度[43]
晋控电力(00076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