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控电力(00076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 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 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 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等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 1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 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