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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生物(688298) - 子公司管理制度
东方生物东方生物(SH:688298)2025-08-28 20:03

子公司定义 - 子公司指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或公司控股50%以上等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 会议管理 - 子公司召开重大会议,通知和议题须提前5日报公司董事会秘书[10] - 子公司应在股东会、董事会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提交会议决议情况[32] 人员管理 - 公司推荐的董事原则上应占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11] - 子公司董事长原则上由公司推荐的董事担任[12] - 公司推荐的监事原则上应当占非职工代表监事一半以上[12] - 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决定须在任免后两个工作日内报公司董事会秘书备案[13] 财务管理 - 子公司财务管理要确保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和完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等[16] - 子公司未经公司批准,不得对外出借资金和进行任何形式的担保、抵押和质押[17] - 子公司需在季度、半年度、年度结束之日起20日内提交财务报表及经营情况总结[33] - 子公司相关财务信息应同时报送公司财务部门[30]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对子公司的审计监督[19] 信息管理 - 子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为信息提供的第一责任人[21] - 子公司向公司提供重大内部信息接口部门是证券部[30] - 子公司提供重大信息须第一时间报送公司董事会[31] - 子公司提供信息须书面形式,由领导签字、加盖公章[31] 投资管理 - 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按半年度、年度定期报告实施进度[34] 重大事项 - 子公司对10类重大事项应及时收集资料并履行报告制度[35] 制度说明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24]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