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高股份(600543) - 莫高股份独立董事制度(审议稿)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审议稿) 二○二五年八月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 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 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 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 略等专门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 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三章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第四章 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 第五章 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六章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七章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第八章 附则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