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高股份(600543) - 莫高股份关联交易制度
莫高股份莫高股份(SH:600543)2025-08-28 20:10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10]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10] -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等[37] 关联交易规定 - 关联交易是与关联人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事项,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等[13][14] - 进行关联交易应签书面协议,价格等重大变化需重新审批[19] - 连续12个月内与关联人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27] 审议与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1][2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其所代表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23] 审批权限与标准 - 董事长审批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下(担保除外)、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下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担保除外)交易[24][25] - 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担保除外)、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担保除外)交易[25] - 董事会审议、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与关联人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部分除外)交易[25] 特殊交易规定 - 公司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均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6] - 财务资助交易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披露[26] - 财务资助单笔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6][27] 日常关联交易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31][33] - 协议内容应含定价原则等主要条款,未确定价格需披露实际与市场价格及差异原因[31] 其他规定 - 本制度所指以上含本数,高于等不含本数[37]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7]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自审议通过日生效[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