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通科技(300031)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宝通科技宝通科技(SZ:300031)2025-08-28 20:34

股本与注册资本 -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在第四个行权期自主行权3,174,973股[1] - 公司总股本由415,571,722股变更为418,746,695股[1] - 公司注册资本由41,557.1722万元人民币变更为41,874.6695万元人民币[1] 公司治理结构 - 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 -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将废止[2] - 法定代表人辞任,将在三十日内确认新的法定代表人[4]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5]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担责,滥用法人地位损害债权人利益应承担连带责任[9]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9] - 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应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10]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1][1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1][12]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11][12]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通知中应充分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15][16] - 除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以单项提案提出[15][16]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7,1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28]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28]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并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决议等多项职权[28]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1]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31]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33]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34] - 利润分配方案经相关程序同意实施,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4] 其他事项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聘期为1年,可续聘[3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经董事会决议[36] - 《公司章程》修订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