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与股份发行 - 1996年8月15日,公司首次向境外投资人发行13500万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 - 1998年2月20日,公司向境内投资人发行10000万股内资股(A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 - 2000年7月24日,公司以1999年末总股本764256249股为基数,按10∶3的比例配售股份,实际配售73822250股[2] - 2001年4月23日,公司以总股本838078499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按10:5的比例转增股本419039249股[2] - 2016年7月8日,公司经核准非公开发行的833688378股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 - 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为2亿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0.90806126亿股,其中境内上市外资股3.4875亿股[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的注销或转让时间规定[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等相关股份转让限制规定[6] 股东权益与规定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未执行股东可起诉[6] - 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等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起诉违规董事、高管[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2]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12][2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十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9]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1] 独立董事相关 -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履行职责所需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33]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前三项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3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相关机构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3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39] - 公司三个连续年度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40] 其他 - 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经党委研究讨论后由董事会作出决定[24]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41]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42]
粤高速A(000429) - 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