仕净科技(301030) - 章程修正案
仕净科技仕净科技(SZ:301030)2025-08-28 20:35

章程修订与结构调整 - 公司拟调整三会结构,不再设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 - 2025年8月28日公司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 -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5] 注册资本变更 - 公司注册资本由201,607,030.00元调整为202,383,330元[2] 股东诉讼与会议召集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诉讼请求对象变为审计委员会[2]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2] - 审计委员会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3] - 审计委员会未按时发通知,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3] - 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4] 利润分配决策 - 公司利润分配决策需董事会充分考虑多方面因素研究论证预案[5] - 独立董事可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5] - 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预案应说明留存当年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5] - 董事会未做现金利润分配预案需征询独立董事意见并披露原因[5] - 董事会和股东会决策论证应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意见[5] -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方案可能损害权益有权发表独立意见[5] 工商手续办理 -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