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和防务(30039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法人[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3] 交易披露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担保、资助除外)超30万元及时披露[9] - 与关联法人交易(担保、资助除外)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及时披露[9] - 与关联人交易(担保除外)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披露并审计提交股东会[9] 交易审计与评估 - 与关联人特定交易可免审计或评估,如日常关联交易[10] 担保与资助规定 - 为关联人担保需董事会审议披露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担保需反担保[10] - 不得为特定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关联交易涉特定事项按12个月累计计算[10] 交易计算原则 - 12个月内与同一或不同关联人就同一标的交易按累计计算[11] 审议程序 - 应披露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会议审议,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1]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且不得代理表决[13] 日常关联交易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算重新履行程序披露,年报半年报汇总披露[11] 子公司规定 - 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参股公司按比例比照执行[18] 制度实行与解释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起实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