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和防务(300397)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天和防务天和防务(SZ:300397)2025-08-28 21:04

审计委员会组成 - 公司董事会下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召集人须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5] 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汇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9] - 内部审计部门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前提交下一年度工作计划,结束后提交年度工作报告[10] 审计检查与评估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0]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11] 内部控制缺陷处理 - 内部审计部门对审查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督促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并后续审查[11] 违规行为处理 - 内部审计部门在审计中发现严重违规或失职行为,有权制止并报告董事会[11] - 内部审计部门对违法违规人员可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项由董事会交执法机关[12] 审计资料处理 - 内部审计部门对可能转移等资料,经审计委员会批准可暂时封存[11] 审计工作阻碍处理 - 内部审计部门对阻挠审计工作的可采取临时措施并报告审计委员会[12]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审计委员会需根据内部审计部门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4] - 公司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14]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需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核查并出具意见[14] - 公司应在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和审计报告[14] 内部审计人员奖惩 - 对忠于职守的内部审计人员给予表彰、奖励[17] - 对违规的内部审计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17] 审计档案管理 - 内部审计档案管理依据国家档案法及公司相关办法执行[19] - 审计工作结束后内部审计人员需编制、复核、整理和归档工作底稿[19]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并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