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航运(601083) -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8月修订)
1 司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 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 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 织实施。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 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 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 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 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的审核同意(并视重要程度呈报董 事会审核),方可对外报道、 ...